商標的注冊不僅需要耗費精力準備大量的資料,還有著動輒一年半的審批期,其中還可能出現(xiàn)材料錯誤導致申請駁回等情況,簡直不要太麻煩。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些商家就選擇通過商標轉讓的方法盡快獲得自己喜歡的商標。但是比起注冊新的商標,商標的轉讓存在著一定的風險。那么如何在交易時避免商標轉讓的風險呢?就讓小編來帶你了解一下吧。
商標轉讓的風險注意
1、轉讓人應注意
(1)明確受讓方限于企業(yè)、社會團體、事業(yè)單位、個人合伙、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企業(yè)或者外國人。作為商標權的受讓人若是未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是受限的。
(2)商標轉讓費最好不要一次付清,盡量約定為分期支付,若在合同簽訂時支付部分費用,剩余費用于商標局核準商標轉讓公告后支付。約定時要避免為于商標轉讓核準公告后一次性支付。
2、受讓人應注意
(1)在合同中需要明確約定轉讓人對于被轉讓的商標合法享有商標專用權,并且專用權是確定有效的。其中合同需要一份附件——《商標注冊證書》。此處需要提醒受讓人,除了轉讓人提供的商標注冊證書以外,還必須確認轉讓人是否是商標注冊人。另外,還需核實商標注冊人在商標注冊證上的地址與轉讓人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名稱和地址是否一致,若名稱和地址不符合,商標局將駁回轉讓申請。
(2)將注冊商標轉讓的一方,對于他在類似商品或者同種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未一并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進行改正。期滿不改正的,則視為放棄該注冊商標的轉讓申請,商標局應書面通知申請人。
(3)根據現(xiàn)行法規(guī)定,發(fā)生在后的商標轉讓不能影響在先的商標使用許可的效力。因此,在有效期內被許可人依舊能使用該商標,從而可能對受讓人產生不利影響。所以為避免影響,雙方應該明確約定清楚商標權的使用許可狀態(tài)。
(4)在商標轉讓時,受讓人要注意對于轉讓的商標,轉讓人是否有權利瑕疵未做聲明。權利瑕疵是指一切可能對轉讓商標的權利完整性造成損害的法律事實,這些瑕疵可能使得受讓人在使用轉讓的商標時遇到各種限制,嚴重的甚至會導致受讓人難以取得商標權利。
3、轉讓雙方都應注意
(1)根據《商標法》規(guī)定,受讓人對轉讓商標的專用權是在商標局經核準后,發(fā)布公告之日起享有。使用自簽訂合同至核準發(fā)布公告這段時間,雙方的權利義務應當明確約定。
(2)在辦理轉讓注冊商標手續(xù)時,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應由雙方(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局提交。
(3)向商標局提交的材料有:雙方主體信息(公司需要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蓋章,個體需要身份證+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簽字)+雙方委托書+同意轉讓證明等。
(4)轉讓費用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流程,雙方需要做好約定。
綜上所述,就關于商標轉讓的風險,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在商標轉讓時候要對被轉讓的商標有著充分的認識與了解,嚴格按照規(guī)定辦事才能最大限制規(guī)避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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