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大多數(shù)人來說,在創(chuàng)業(yè)之初就十分重視低品牌形象的保護,正是因為越來越多企業(yè)都有這方面的需求,所以商標代理公司的規(guī)模也得到了進一步發(fā)展。伴隨著商業(yè)需求的增多,不僅僅是商標注冊,許多有購買商標需求的朋友也會通過代理公司來辦理。而有時候在進行商標轉讓時,難免會出現(xiàn)申請轉讓的商標是共有商標的情況,那么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我們該如何來解決呢?
如果商標是由一個人所有轉讓為多個人共有的話,那么在填寫轉讓申請書時,受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應當填寫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受讓人章戳處加蓋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后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而其他共有人的地址則是不需填寫的。
除了上述情況以,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商標由多個人共有轉讓為一個人所有的,這種在填寫轉讓申請書的時候轉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應填寫原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轉讓人章戳處加蓋原代表人印章;受讓人名稱和地址填寫在相應的欄目中,并加蓋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前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寫。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