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企業(yè)的商標成為馳名商標后,相當于就擁有了一大筆無形資產,不僅可以為企業(yè)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還可以無限期對模仿的商標提出無效宣告。但是很多人認為成為了馳名商標后就可以擁有最大的保護了,再也不怕了。其實并不是這樣的,馳名商標雖然享有跨類保護,但是并不是全類保護。那么當兩種商標很近似的時候,權利發(fā)生沖突的時候,那么馳名商標和普通注冊哪個會優(yōu)先受到保護呢?
1、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
我國對于馳名商標的保護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對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的商標是復制或模仿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將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另一種是對于不相同或不近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的商標是復制或模仿他人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誤導公眾并導致馳名商標注冊人權益受到損害的,將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2、普通注冊商標的保護范圍
我國對于普通的注冊商標保護就是以核準注冊的商品或服務為范圍的,他人不能未經許可在同一個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因此,其實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保護范圍和普通的注冊商標保護范圍基本是相同的,都是限定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而已注冊的馳名商標保護范圍就更為廣泛,可以跨類別保護,也就是對核準注冊以外的商品或服務上進行保護。
但是馳名商標的保護并不是無邊界的,這個邊界就是并存是否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的。如果不會造成混淆和誤認,那么即便是馳名商標,還是不可能受到全類的保護,但是可以向近似商標提出無效宣告,最終決定還是得看法院的判決。
而且當馳名商標和普通的注冊商標權利發(fā)生沖突,需要區(qū)別對待時,如果普通的注冊商標申請注冊時間比馳名商標認定馳名的時間早,那么注冊商標的權利人就有權在核定范圍內使用該注冊商標的,但是還是需要注意使用的方式,如果有攀附馳名商標知名度或容易造成混淆的,還是會被認定為商標侵權行為。如果注冊商標的申請注冊時間比馳名商標認定時間晚,那么馳名商標權利人就有權在相同或近似或在是不相同和不近似的商品上主張禁用權,禁止他人注冊和使用。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