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客戶想要申請組合商標時,商標代理人都會建議分開注冊,將每一個元素都作為一個獨立的標識進行商標注冊申請。很多客戶聽到這個建議都很難理解,認為這是一種想要多收費的策略,所以對于商標分開注冊很排斥。
但是從多方面角度來分析,其實這種建議是非常有道理的!
NO.1 成功幾率大
商標局在進行審查組合商標時,會將其不同的元素分開審查。如果其中某一個元素構成相同或者近似,那么會把整個組合商標都給駁回,風險性極高。而分開申請注冊的話,成功率相對更高。即便部分元素構成了相同或者近似,也不會影響其他元素的商標流程審查。并且在商標各個元素注冊成功之后,可以組合或者分開使用,十分靈活方便。
NO.2 周期時間短
組合商標整體復雜,審查的周期相對于分開單獨注冊的商標時間會更長。而且如果組合商標被駁回,只能放棄或者選擇復審等待結果,這無疑會浪費很多時間。而分開注冊商標,部分元素被駁回繼續(xù)做復審爭取,并不影響其他部分元素的正常申請。并且已經先行注冊成功的商標可以投入市場使用,待到復審取得成功之后,再進行組合使用,也不用擔心錯失占據(jù)市場的機會。
NO.3 使用方式靈便
組合商標在使用時受到很多限制。因為是作為一個組合圖形申請注冊,所以在使用時就需要注意其樣式和布局都必須和注冊時一樣,只能按照比例進行放大縮小,也不可以進行增減、修改、移位等操作。否則這就不屬于商標的規(guī)范使用,甚至還可能會構成商標侵權,并且在被無效、被撤三時都不可以作為使用證據(jù)。而分開注冊的商標就沒有這些困擾,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隨意組合、變換位置使用。
NO.4 費用相對劃算
雖然相對于分開注冊商標需要交納多份申請費,組合商標只需要交一份申請費看起來很實惠。但是細細思慮,組合商標被駁回的風險更高,而駁回之后要么選擇放棄這個商標,要么就需要做復審,而復審也是需要一定費用。并且在后期想要單獨使用該組合商標的某一部分或者改變樣式形態(tài),還需要重新申請注冊。如此一對比,還是分開申請注冊省心又劃算。
NO.5 安全性更高
組合商標因為是將多個部分看作一個整體注冊,所以他人在使用組合商標中的部分時,其行為未必能被認定為侵權。而如果是分開注冊的單獨商標,其安全性會更高。
綜上,我們可知分開注冊商標相對于申請組合商標的好處要多很多。所以如果申請人想要長期發(fā)展,避免后續(xù)多種風險麻煩,選擇分開注冊成單獨商標進行組合使用更是一種好的方法。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