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韓國商標注冊原則
韓國商標注冊采取的是申請在先原則,即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二、韓國商標注冊申請主體
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向韓國特許廳(商標、專利、外觀設(shè)計等審批均由韓國特許廳進行)提出商標注冊申請。
三、韓國商標注冊方式
韓國于2003年04月10日加入《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成為其成員國之一,因而注冊韓國商標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逐一國家注冊,即單獨向韓國特許廳提出申請;一種是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即通過注冊馬德里國際商標來指定韓國。
四、韓國商標注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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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韓國商標注冊所需材料
①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商標注冊委托書一份;
②申請人的名稱與地址(法人須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自然人則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護照;個體工商戶則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③清晰的商標圖樣;
④羅列將要注冊的商標或服務(wù)類別;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如果是法人,其申請?zhí)顚懙牡刂繁仨毰c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地址保持一致。
六、韓國商標注冊流程
(1)商標查詢:為了提供商標注冊成功率,在商標注冊申請?zhí)峤磺?,一般都會建議大家進行近似商標的查詢工作。
(2)提交申請:在做好商標注冊相關(guān)準備工作后,可由商標注冊代理機構(gòu)向韓國特許廳提出商標注冊申請,韓國特許廳將會發(fā)出受理通知書。
(3)商標審查:在韓國商標的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zhì)審查兩種,只有同時通過兩種審查方式后,才進行公告行為。
(4)商標公告:與中國一樣,韓國商標注冊的公告期也是三個月,該期間任何人均可就該商標提出異議。
(5)下發(fā)證件:如果公告期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那么韓國特許廳將會核發(fā)韓國商標注冊證。
七、韓國商標注冊的有效期
韓國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算。期滿前六個月內(nèi)可申請續(xù)展,期滿后仍然可享受6個月的寬限期,每次續(xù)展的有效期均為10年。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quán);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