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一年,是商標代理行業(yè)較為困難的一年,不少代理機構的生存就成了問題,因為隨著互聯網迅速發(fā)展,商標代理行業(yè)競爭越來越激烈,一些代理機構盲目的只為追求利益,罔顧職業(yè)道德,采取一些不法手段來欺騙和誤導商標申請人。
下面筆者總結了去年親身經歷的一些案例以此警示:
TOP5:假借通知商標狀態(tài),拉取業(yè)務
個別代理機構借助申請人不明商標的急切心理,采用非法手段獲取申請人的信息和信任,以此招攬業(yè)務。更有甚者惡意貶低抹黑其他代理機構,夸大自身實力,此種行為實在可惡!
TOP4:盲目以商標駁回為由,騙取駁回復審業(yè)務
自稱商標局或商標局某單位的人,宣稱其經商標局批準、與商標局長期合作、有內部渠道!可以直接否定,一定是騙子,商標局作為國家行政機關單位,不會以任何口頭的形式進行通知,大多采用信函、通知書的形式,并且直接通給個原商標代理機構。
TOP3:偽造官方文件,借官方借口開展業(yè)務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拿自己前途在玩火嗎?知識產權行業(yè)不接受“法盲”!
TOP2:通知商標公告,發(fā)送到付快遞
發(fā)件地址是河北保定,發(fā)往河南,看了收件地址就知道是假文件,國家商標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茶馬南街1號。
此類詐騙手段是借助申請人對商標文件的重視心理,發(fā)到付商標公告或其他冒充官方文件(其實都是無用文件),加之快遞費金額小,以此騙取大量快遞費。
TOP1:(點商標)域名,將域名當做商標去賣,忽悠消費者
其實,(點商標)僅僅是一個域名而已,絕非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更談不上互聯網商標。
而有些不法之徒,將此作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去宣傳,并假借“線上商標”的概念去混淆概念,使申請人上當受騙。
還有更甚,采用雙簧手段,以有人付費,讓你放開“線上商標”端口,并可以給予一定的好處費,讓申請人意識到價值,協商不成開始采用告知、威脅、恐嚇申請人,使申請人盲目購買域名。
知識產權本身就是一個對專業(yè)要求比較高的行業(yè),多數申請人對商標的了解還不是很透徹,被這些不法分子欺騙后更加加深了申請人對行業(yè)專業(yè)性的疑慮。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