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注冊的注意事項,對于想要發(fā)展國際市場的企業(yè)非常重要,因為注冊商標的使用是有地域限制的,也就是國內的注冊商標是無法在國際上使用的,需要企業(yè)申請注冊對應的國際商標才能進入國際市場,那么國際商標注冊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國際商標注冊的注意事項
國際商標注冊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yè)所;如果沒有,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如果沒有住所,申請人應有我國國籍。非“馬德里聯(lián)盟”成員國的國民,若在我國有其合資或獨資企業(yè),可以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另外,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
2、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程序。自2008年9月1日起,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協(xié)定”成員國的,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獲得注冊;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的,或是同屬“馬德里協(xié)定”和“馬德里議定書”的成員國,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注冊的商標。
3、國際注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注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國際注冊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致;申請人地址應與國內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標完全相同,包括顏色完全一致;所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者不超過國內申請或注冊的商品和服務范圍。
4、符合一定條件的可聲明要求優(yōu)先權。申請人在申請國際注冊時,如果與國內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相隔時間未超過六個月,那么申請人在提出國際注冊申請時,可要求優(yōu)先權,但應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5、不予受理的國際注冊申請
凡不符合《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第六條之1、2、3或其中一條的,商標局不予受理該商標國際注冊申請。
6、國際注冊的有效期滿后,如想繼續(xù)使用的,應當續(xù)展注冊。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