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佳琦關聯(lián)公司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名下申請的第45217353號“oh my god,買它買它”聲音商標被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商標局駁回。
李佳琦的聲音商標
今年5月份,螞蟻莊園一道題引發(fā)熱議,“李佳琦直播中經(jīng)常會說‘買它,買它’,這個聲音可申請注冊商標嗎”?
一時間,李佳琦申請聲音商標受到廣泛關注,一度登上微博熱搜,也讓大眾對聲音商標有了初步認識。
后來,我們查詢到,李佳琦公司于今年4月初提交了第45217353號“oh my god,買它買它”聲音商標申請。
商標說明顯示,該聲音商標是以成年男子的人聲,念出“Oh my god,買它買它!”,語速較快,音調(diào)較高。
聲音商標被駁回
“Oh my god,買它買它”是口紅一哥李佳琦的口頭禪,具有強烈的個人特色。不過,作為商標進行注冊,這句話是否具備足夠的顯著性呢?
在剛剛曝出李佳琦申請聲音商標之后,就有專業(yè)人士分析,“Oh my god,買它買它”難以通過注冊。
首先,“oh my god”事關宗教,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其次,“買它買它”屬于日常推銷用語,大眾難以將其作為商標識別,缺乏顯著性。至于李佳琦具有個人特色的語調(diào),難以用聲音特色來作為注冊商標的依據(jù)。
根據(jù)查詢,商標局于本月4日下發(fā)商標駁回通知,李佳琦公司應該會申請駁回復審。
聲音商標審查
由于聲音商標的特殊性,具有不可視的特點,一般而言,聲音商標的審查更嚴格,對商標的顯著性要求更高。
根據(jù)商標局發(fā)布的信息,聲音商標的審查標準如下:
(一)禁用條款審查
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聲音,例如:與我國或外國國歌、軍歌或國際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聲音;宗教音樂或恐怖暴力等具有不良影響的聲音。
(二)顯著特征審查
1.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務內(nèi)容、消費對象及其他特點的聲音,缺乏顯著特征。例如:鋼琴彈奏聲使用在“樂器”上;兒童嬉笑聲使用在“嬰兒奶粉”上;狗吠或貓叫聲使用在“寵物飼養(yǎng)”上;
2.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聲音,例如:簡單、普通的音調(diào)或旋律;一首完整或冗長的歌曲或樂曲;以平常語調(diào)直接唱呼普通標語或口號;行業(yè)內(nèi)通用的音樂或聲音。
通常情況下,聲音商標需要經(jīng)過長期使用,才能取得顯著特征。商標局可以發(fā)出審查意見書,要求申請人提交使用證據(jù),并就商標通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進行說明。
(三)相同近似審查
原則上,聲音商標以聽取聲音樣本為主進行相同近似審查。如果兩個聲音商標或者聲音商標與可視性商標,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chǎn)生混淆誤認,或者認為二者之間存在特定聯(lián)系的,判定為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例如:“通信的好鄰居”聲音商標與“通信的好鄰居”文字商標構(gòu)成近似商標。
總的來說,聲音商標必須具有顯著特征,可以起到區(qū)別產(chǎn)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便于消費者識別,才可以獲準注冊。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