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可以申請日本專利
日本專利申請的途徑有哪些?
申請日本專利主要有三個途徑,分別為:《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巴黎公約》途徑以及直接向日本特許廳(簡稱JPO)提交專利申請。
1、《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
依據(jù)《專利合作條約》,申請人可以向包括中國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在內的國際專利申請受理局提交一份PCT國際專利申請(可以要求在先申請的發(fā)明或實用新型的優(yōu)先權)。然后,自國際申請日起(有優(yōu)先權的自最早優(yōu)先權日起)30個月內向JPO提出進入日本國家階段的申請。需要注意的是,通過PCT途徑進入日本國家階段的申請,必須在申請日(優(yōu)先權日)起30個月內提交進入國家階段的聲明、即國內書面以及交納相應的費用。
2.、《巴黎公約》途徑
通過《巴黎公約》途徑申請日本專利,是指申請人首次在任一《巴黎公約》成員國提出國家專利申請后12個月(發(fā)明或實用新型)或者6個月(外觀設計)內向JPO就相同的主題提出專利申請,并要求享有優(yōu)先權。
3、直接向JPO遞交專利申請
申請人可直接向JPO遞交專利申請,但需注意在中國境內完成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向海外申請專利時需要事先在中國進行保密審查。否則此專利申請對應的中國專利申請將不授予專利權(《特許法》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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