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的發(fā)展,我們的生活與工作已經(jīng)徹底離不開計算機了!
然而,我們國家的經(jīng)濟實力雖然在持續(xù)地增長,但是在操作系統(tǒng)方面,對于我們來講還是個短板,當前主要還是依賴微軟的Windows系統(tǒng)!
每當我們打開電腦,都會看到這樣的一幅畫面。
不論你用的是Windows幾的系統(tǒng),大概都是這樣一個由四種顏色的幾何圖形組成的類似窗戶的模樣,最多也只是形態(tài)的稍微不同。
而微軟自身對外的商標,其實是這樣的,四種顏色的方形組合。
微軟雖然是一家美國的企業(yè),但在我們中國也有非常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只是,就在最近,微軟的一件核心商標被宣告駁回無效。
2017年8月11日,微軟公司申請了第25807407號圖形商標,指定使用在第38類,提供全球計算機網(wǎng)絡用戶接入服務,電視播放,計算機輔助信息和圖像傳送,電子郵件傳輸,提供與全球計算機網(wǎng)絡的電訊聯(lián)接服務,數(shù)據(jù)流傳輸,計算機終端通訊等商品上。
在商標復審依舊被駁回之后,微軟公司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微軟公司的訴訟請求。
微軟公司因不服上述判決,又繼續(xù)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在本案審理的過程中,主要考慮到了存在2件引證商標。分別是:
引證商標一:和記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申請的第10022287號商標,被核準使用在第38類,電話通訊服務,經(jīng)由電子媒體傳遞訊息,傳真通訊服務,移動無線電通訊服務,尋呼服務,無線電通訊服務等服務上,專用權期限至2023年12月20日。
引證商標二:同樣也是由和記公司申請的,第13499594號商標,被核準使用在第38類,通過無線電、衛(wèi)星和有線網(wǎng)絡系統(tǒng)提供的電子通訊服務,無線電廣播節(jié)目和電視節(jié)目的廣播服務,電信設備出租,電信設備使用時間租賃服務,電子通訊服務等服務上,專用權期限至2025年2月13日。
2013年商標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guī)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已經(jīng)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判斷商標相同或近似,應當從商標在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和圖形的構圖、設計及整體表現(xiàn)形式等方面,采取整體觀察與對比主要部分的方法,并且也要考慮相關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關聯(lián)程度等因素,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是否易造成對商品的來源發(fā)生混淆或誤認為標準。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中,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均為圖形商標,訴爭商標是由紅綠藍黃四色小正方形組成的大正方形,內由十字形空白隔開。引證商標一的整體外觀為一圓角的正方形,并被一空白橫線分成上下兩個部分,中間還有一條不貫通的空白豎線。
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在構成要素、設計風格、整體外觀等方面相近,訴爭商標雖有指定顏色,但未能在視覺效果上增加其可識別性,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使用在相同或類似服務上,相關公眾施以一般注意力,仍易造成對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混淆或誤認,故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已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因此,原審判決及被訴決定關于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的認定正確,本院予以確認。
二審訴訟中,雖然微軟公司補充提交了《商標共存協(xié)議》及其附件,用以證明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共存不會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但是因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的商標標志基本相同,故《商標共存協(xié)議》不能作為排除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可能發(fā)生商品來源混淆的當然依據(jù)。因此,微軟公司的相關上訴理由缺乏法律與事實依據(jù),本院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2013年商標法第三十條關于近似商標不予公告的規(guī)定,是申請商標被駁回最常遇到的情況。
也正因如此,幾乎所有的商標代理人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商標注冊一定一定要及時!因為如若出現(xiàn)他人率先注冊了類似商標的情況,那么你的商標被駁回的概率就會大大的增加,而要想挽回,可能要花費更多的物力與財力,甚至還不會出現(xiàn)你想要得到的結果!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